南职改〔2021〕22号
各有关单位:
接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公布何美惠等17位同志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职称的通知》(泉职改〔2021〕38号)文件通知,吴春榕等3位同志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经福建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务评委会评审通过,并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确认,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1年4月11日。现予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南安市实验幼儿园:吴春榕
南安市侨光中学:叶永谦、叶鹏海
南安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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