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周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潘受故居修缮与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经全面核查,目前潘受故居尚未列入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名录。根据现行部门职能分工,故居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由相关责任主体负责,暂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在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期间,我局充分认识到潘受故居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积极提议将其作为文物新发现线索进行申报。
针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将主动作为、积极协同。后续工作中,我局将严格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着重在设计方案评审环节提供专业支持与服务。一是积极协调邀请文物保护、古建筑修缮等领域的资深专家对保护修缮设计方案开展全面、深入、科学的论证;二是严格把控方案质量,确保其既符合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又具备实际可操作性,为故居修缮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切实推动潘受故居的系统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二、办理过程
接到交办任务后,局领导班子对此非常重视,立即召开本局工作会,对您所提的建议进行逐条逐项研究,指定专门分管领导及科室进行提案办理答复。4月3日,我局分管领导带队前往乐峰镇人民政府,与您及相关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座谈。会上,双方围绕提案内容展开深入探讨,我局认真听取您对潘受故居修缮与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就下一步落实举措进行充分交流与协商。
再次感谢您对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热忱关注与积极建言。期待您继续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携手推动地方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分管领导:黄金飞
经办人员:黄秋萍
联系电话:0595-86353838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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