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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安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9号提案的答复
2024-11-15 09:39 阅读人数:1

吕联东委员:

  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发展规划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提案建议一、针对户外广告的拆除工作,应采取因地制宜的原则,避免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做法。在拆除广告时,应将拆除与重新设置同步进行,以实现最优的城镇空间管理。同时,要严格把关,加强户外广告审核力度,确保广告与城镇公共空间规划的有机结合,答复如下: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规定和泉州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9〕30号)从城市建设的实际出发,注重规划引领作用,通过明确管理职责、规范行政许可、细化技术标准、丰富制约手段,为依法管理户外广告设施提供了制度保障。根据其中第二十八条其他县(市、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我市参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规定和泉州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9〕30号)进行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上述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对我市中心城区广告招牌进行审批及监督, 要求门面招牌在设置时,应当不影响规划审批的建筑正常间距、不影响建筑采光、通风和消防等功能的正常使用,明确户外广告的设置时间、地点、规格等具体要求,并要求广告设置人严格按照许可效果图和技术标准实施。同时我局对市区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市容、不符合审批要求、乱拉乱挂乱贴等各类违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动态清理。

  建议有关乡镇可参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规定和泉州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9〕30号)进行管理。

  (二)针对提案建议二、为确保城镇管理的顺利进行,应明确管控道路围栏、地铺石、行人通道、路灯等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地进行设施规划,并制定明确的维护维修程序。同时,应安排专职人员分片区进行定期巡检,建立档案和台账,加强片区基础建设管理,答复如下:

  目前我局主要负责溪美、柳城、美林三个街道中心城区范围内已移交的约94.7公里市政道路的日常维护管养工作。我局工作人员加强常态化巡查,组织专业施工队及时开展道路路面、人行道及路缘石等设施破损修复,保障城市市政道路通行安全、顺畅。市公安局交管部门主要负责中心市区道路路中隔离护栏的维护管理,今年来,已对市区主要路段交通隔离护栏进行全面摸排,共优化路中隔离开口护栏4处、新增隔离护栏210米;同时,加强与交通设施维护单位协作配合,共维护隔离护栏19处、105米,有效保障隔离护栏使用的科学性和安全性。关于我市道路维护管养,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分工,公路分局负责管养在我市辖区范围内的国道(国道324、228、355、358)、国省干线纵三线及3条在我市辖区范围内的3条省道(省道215、213、312);交通运输局负责管养县道,如县道324、县道328等;属地乡镇政府负责管养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及镇区社区市政道路。您提出的城镇道路设施管理,建议由相关道路管辖部门办理,如有涉及我局工作职能事项,我局将积极予以配合。

  (三)针对提案建议三、在城镇建设过程中,通过招标的工程施工队要进行严格的验收程序,因地制宜,相关负责人要清楚知道排水管道的由于人为因素导致管道被占压、破坏或雨污水管道混接,以及缺乏专业的施工队伍,相关部门未能按时清理管道,这些原因导致在降雨时管道容易发生堵塞,淤泥堆积,答复如下:

  经实地排查,我局正逐步落实,提升市区防洪排涝能力:

  1.改造市区易涝点。我局已针对省道308(帽山路段)和会展中心等路段存在地势低洼、附近山洪汇集、排水管负荷大等问题,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规划设计,展开市区易涝点改造工程(一期),投资约2000万,当前项目已完工,成功解决了这几处的内涝问题;同时开展了南安市区积水点改造工程,对庄顶社区内涝点、学园中路高速桥下内涝点和河滨路中段内涝点进行改造,解决了此3处地方的长期内涝问题。

  2.建立防汛应急机制。我局已采取市场化采购服务的方式,将退水工作委托第三方服务公司进行作业。采购合同中已要求第三方服务公司做好应急排涝工作,建立预警机制,要求人员与设备分级配置以应对不同的防暴雨应急响应级别。我局将加强对第三方服务公司的响应速度和处理效果的监管,督促第三方服务公司加强退水作业能力。

  3.强化设施及队伍管理。在“杜苏芮”台风期间,为应对内涝,我局成立应急排水工作组,由14名干部、20名外包单位人员组成,分组分片区火速处置道路积水和城市内涝。及时调度车辆设备,开展易涝点值守、排水设施巡查、雨水篦清理疏排、积水点抽排等工作。累计出动人员428人次,小型龙吸水18台次,抽水机24台次,处理积水点53处,将所有积水路段排干并恢复正常交通,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其他

  办理过程:在收到《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发展规划的建议》的提案后,我局认真分析提案建议内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具体承办科室及承办工作要求。2月21日,局分管领导带领承办科室工作人员与您进行面对面交谈,在诚恳采纳委员所提建议的基础上,汇报我局对提案建议所能做出的主要工作及做法。

  分管领导:王长杭

  经办人员:黄建家

  联系电话:86365966

  

 

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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