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俊明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山区农业及推进乡村振兴均衡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养殖项目用地方面
我市于2023年12月出台《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严格落实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南政办规〔2023〕22号),简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明确经营者与村委会、相关土地权利人协商一致的,设施农业用地在备案前不再编制复垦方案,由经营者与村委会、相关土地权利人签订的用地协议中明确土地复垦责任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即可。
养殖类项目涉及使用林地的,须按规定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鼓励和支持发展林下经济、林下养殖项目发展。
二、项目资金扶持方面
近年来,我局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林下经济发展与林业产业化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循环经济、乡村振兴等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壮大林下经济发展规模,带动农民增收致富。2022-2025年间,共下达眉山乡省级低产油茶林改培、泉州市级现代农业(设施油茶、竹林)项目任务1024亩,累计下达资金26.22万元。
今后,我局将大力发展农林新型合作组织,采取合作共赢、抱团发展的形式,不断壮大林下经济发展规模,同时积极争取各级补助资金,关注山区林业产业发展,助力乡村发展。
分管领导:李少峰
经办人员:洪炎明
联系电话:86373911
南安市林业局
2025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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