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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安市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05号建议重新办理的答复
2024-11-22 10:32 阅读人数:1

吴世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省新镇Y007乡道等全市乡村道路路灯安装的建议》收悉。现将重新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城市道路路灯工程建设是改善道路夜晚通行条件,确保群众安全出行的有效措施。近年来,各级政府投入较大资金或发动社会资金建设道路路灯照明工程,目前我市市政道路以及区域内国道省道已基本完成路灯照明建设,多数乡镇也积极筹集资金建设过境县道以及镇道路灯照明工程,全市主要道路、镇区道路及村主干道照明工程建设成效显著,为市民安全行车及夜间活动创造较好的条件,有效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

  为了更好地建设、管理和维护我市的道路公共照明设施,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南安市城市路灯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全市公共照明建设、管理和维护行为。下一阶段我单位将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省新镇政府完善该段路灯建设及管理工作,确保周边居民夜间出行安全。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理解与支持,期望您能对城市公用事业规划、建设及管理等方面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分管领导:王长杭

  经办人员:黄志林

  联系电话:86382466

 

 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8 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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