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头镇人民政府关于
南安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36号建议的答复
王少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大盈小学实际困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人行天桥的建议
人行天桥作为主要供行人使用的过街设施,其规划选址主要考虑人行过街流量大小、过街特征(即是否包含大量非机动车过街人群)、与周边环境衔接需要等;同时兼顾建设条件,主要考虑场地条件、地下管线迁改条件、周边居民意见等因素。大盈小学附近地段是否适合建设人行天桥需多方进行考察论证。下阶段,我镇将与市交通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组织专家实地勘察,对人行天桥建设的可行性、用地选址、设计及建设方案等进行进一步论证。
二、关于教育用地划拨的建议
经调查了解,原大盈糖厂A、B两栋职工宿舍楼共50套套房,产权原属于大盈糖厂,为南安市工矿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现属于南安市能源工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2002年,为盘活闲置资产,使产权更加清晰,南安市工矿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南工矿〔2002〕13号文,拟将产权转让给原大盈糖厂职工,文件明确要求若原企业职工不愿购买,则资产由工矿公司收回另行处置。由于绝大多数职工租户并未按文件规定缴纳转让费,房屋产权并未转移。
我们建议市能源工贸集团所属土地产权由市政府划拨给大盈小学;大盈糖厂宿舍楼产权遗留问题由市能源工贸集团妥善处置到位后,如有涉及征迁问题再由水头镇人民政府介入。
分管领导:黄璟颖
经办人员:李红梅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市政府督查室、水头镇人大主席团、其他承办单位。(共印8份) |
联系电话:13645963192
水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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