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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美镇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闭会期间第383号建议的答复
2024-11-20 22:13 阅读人数:1

吴华峰代表:

  您提出的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闭会期间第383号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因江滨南路(南安段)二期金山安置地A地块项目前期仅规划挡墙及护坡建设,而市政配套设施(道路、水电、排污管网)未包含在内,考虑到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较大且后续施工周期较长,建议江滨南路(南安段)二期金山安置地A地块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与挡墙及护坡同步规划与同步施工,一并纳入项目资金盘,我镇将全力配合园区集团共同开展后续工作。

  分管领导:赵青梅

  经办人员:黄铭艺

  联系电话:0595-86755888

 

 

 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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