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是基层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辖区内行政管理职能。
一、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以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三)组织实施直接面向群众、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劳动就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落实移风易俗,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劳动保障、优抚安置等政策和制度。
(四)指导村(社区)经济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招商引资、组织收入、统计等工作,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优化投资环境。做好镇财政管理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完善对村(社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等工作的管理,依法履行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
(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完善网格管理,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工作,提升安全事故防控、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六)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完善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指导,推进村(居)务公开,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
(七)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协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健全完善与市直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协调机制。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霞美镇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乡镇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会务、效能督查、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依法行政、全面深化改革、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等工作。联系协调人大、政协工作。负责人:雷滢淼,联系电话:0595—86755888。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文明创建、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绩效考核、人事档案、党史地方志、机构编制、老干部、机关干部队地方志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城市基层、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和规范对市直部门派驻机构的管理。联系协调纪委监委工作。联系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人:周志军、周琳,联系电话:0595—86751988。
(三)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乡镇财政、金融、科技、工农业、第三产业管理,负责社会经济统计及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统筹辖区内经济发展、市场管理、乡村振兴、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配合做好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农村土地承包、扶贫开发、特色村镇建设、水利、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技术推广、农村集体“三资”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等工作。负责权限内村民建房的审批和管理。做好商务经贸、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审计工作。加强对村(社区)集体财产的监督,指导监督各村(社区)财务会计工作。联系协调税务工作。负责人:陈青松,联系电话:0595—86761222。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指导辖区内政务服务工作,管理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承担教育、文体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残疾人、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事务工作,指导村(社区)自治和村(社区)建设。负责人:陈思红、叶丹丹,联系电话:0595—86753551。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和建设、禁毒、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矛盾纠纷化解,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人:傅云龙,联系电话:0595—86761397。
(六)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自然资源利用、土地复垦等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林地)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项目建设工作,负责村民建房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镇容环卫、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综合整治、城镇(村庄)建设、交通管理和房地产(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卢景龙,联系电话:0595—86761321。
三、霞美镇设下列事业单位及主要职责
霞美镇设下列事业单位,均为乡镇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副科级。
(一)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承担行政审批事务性工作和公共服务职能,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负责审批服务工作的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进驻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辖区内人才、文化、科技、劳动、就业、社保、救济、低保救助、卫生健康、老龄、残疾人、暂住人员等各种公益性服务工作。开展党务政策咨询、办理党内有关业务。做好辖区内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主任:陈文伟,联系电话:0595—86755208。
(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配合做好村镇建设、环境卫生整治、优化人居环境等各项工作。开展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提供农业信息。承担本区域农机、农技、水产、畜牧、水利、水土保持、林业、种子、农田基建、茶果等涉农技术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食品监测等工作。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落实产业开发建设项目引进。配合做好经济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综合统计等事务性工作,服务企业做好产业结构调整、管理水平提升。主任:谢小波,联系电话:0595—867761218。
(三)综合执法队(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组织指挥、信息预警等工作。统一行使乡镇各项执法权,承担上级赋权和市直部门委托的综合执法权,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等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等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建立健全与市直部门执法协调配合机制。负责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本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负责统筹各类网格,健全和完善网格管理和服务,强化网格员队伍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配合做好辖区内应急保障、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主任:洪沧源,联系电话:0595—86769288。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令时) 15:00-18:00(夏令时)
五、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0595-87555888
传 真:0595-86759288
六、办公地址
南安市霞美镇镇府路1号
七、主要负责人
1.黄东良同志(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2.黄河水同志(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3.黄银波同志(镇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负责城建、镇中心片区改造、汽贸城片区改造等。驻四黄村。
4.赵青梅同志(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分管政法、社会治理与稳定、综治、网格、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消防、党建、非公企业党建、组织、人事、老干、“老字号”组织、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村集体资产监管、慈善、群团、工会、政协联络组,联系法庭、派出所、溪美刑警中队。驻金山村。
5.戴向阳同志(镇党委一级主任科员):挂钩联系机械光伏产业园、高端装备智造园,协管乡村振兴工作。驻长福村。
6.刘智雨同志(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负责纪检监察、综合督查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等工作。
7.李强同志(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负责武装、双拥、退役军人事务、支前、民兵。驻张坑村。
8.陈典生同志(镇党委组织委员):分管党建、非公企业党建、组织、人事、老干、“老字号”组织、群团、联系汉侯博物馆、智慧党建体验中心项目。驻霞美村。
9.吴自然同志(镇党委宣传委员):分管统战、台港澳、外事和侨务、民宗、侨联、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文明城市创建、和谐村创建、政务新媒体,联系广电、邮政、通讯。驻温山村。
10.姚锦静同志(镇党委委员、秘书):分管党政办、财政、机关效能、督查、机关绩效、机关党建、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后勤保障、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维稳(侧重内业)、12345热线群众诉求办理。
11.梁森林同志(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协管政法、社会治理与稳定、综治、信访维稳。
12.卢清梅同志(镇政府副镇长、二级主任科员):分管教育、文化、旅游、体育,负责机关工会。驻邱钟村。
13.洪双育同志(镇政府副镇长、三级主任科员):分管企业、升规纳统、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消防、重点项目、项目前期、统计、科技和知识产权、电子商务、外经外贸、劳动保障(企业保),联系电力(供电所)、金融、财税、商会。驻杏埔村。
14.陈很农同志(镇政府副镇长):分管生态环保、水利(防汛、河湖长制)、水土保持、交通(含交通安全)。驻四甲村。
15.谢小波同志(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工作,分管农业农村、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村级会计代理中心、村级招投标中心、绩效考评。驻沃柄村。
16.陈文伟同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分管规划、土地、宅基地审批、裸房整治、住建(房屋安全)、地质灾害、矿山、人防。驻埔当村。
17.洪沧源同志(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负责综合执法队工作,分管农村污水提质增效、两违治理、市政、智慧城管、园林、路灯管理与建设,联系执法中队、自来水公司。驻梧坑村。
18.张伟锋同志(镇司法所所长):主持司法所工作,分管人民调解,协管政法、信访维稳、社会民兵与稳定。驻仙河村。
19.徐训连同志(镇党委一级主任科员):分管卫生健康、药品监督管理、计生协会、红十字会、食品安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创卫,联系市场监督管理所、霞美卫生院,协管意识形态工作。驻玉田村。
20.洪文随同志(镇党委二级主任科员):分管新农合、新农保,协管信访维稳工作。驻仙河村。
21.李远东同志(镇党委二级主任科员):分管林业、森林防灭火、园林花卉产业园建设,协管安全、消防工作。驻邱钟村。
22.潘江山同志(镇基层司法所三级主任科员):协管司法所、水利工作。驻山美村。
23.沈江川同志(镇党委四级主任科员):分管民政、低保、残疾人工作,协管汽贸城片区改造、交通(含交通安全)工作。驻西山村。
24.吴金造同志(镇政府四级主任科员):协管园林花卉产业园建设、两违治理、环保工作。驻四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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