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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
2020-11-17 16:11 阅读人数:1

  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是基层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辖区内行政管理职能。

  一、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以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三)组织实施直接面向群众、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劳动就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落实移风易俗,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劳动保障、优抚安置等政策和制度。

  (四)指导村经济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招商引资、组织收入、统计等工作,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优化投资环境。做好镇财政管理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完善对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等工作的管理,依法履行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

  (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完善网格管理,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工作,提升安全事故防控、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六)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完善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推进村务公开,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

  (七)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协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健全完善与市直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协调机制。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康美镇人民政府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设置文秘、文电、总务、政务信息化岗位,负责对应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档案馆业务。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宣传、统战群团工作岗位,各工作岗位对口负责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市委组织部、编办、党史方志室、党校、宣传部、统战部、台港澳办等部门业务,联系协调群团组织工作。

  (三)财政经济办公室:设置企业发展、统计科技、农业水利(乡村振兴)、财政审计、市场监管、建房管理等工作岗位,各工作岗位对口负责市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统计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业务。

  (四)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设置环境资源、村镇建设岗位,各工作岗位对口负责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业务。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设置综治维稳、应急管理工作岗位,各工作岗位对口负责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业务。

  (六)社会事务办公室:设置民政社保、退役军人事务、教育文卫旅游工作岗位,各工作岗位对口负责市民政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市医疗保障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等部门业务。

  三、康美镇人民政府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党群服务、民政退役军人服务、劳动保障服务、卫生健康服务工作岗位。

  (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设置企业服务、统计服务、城镇建设、农业服务综合、水利服务、林业服务工作岗位。

  (三)综合执法队:设置综合执法、网格管理服务工作岗位。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令时) 15:00-18:00(夏令时)

  五、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0595-86653201

  六、办公地址

  南安市康美镇康元路168号

  七、主要负责人

  陈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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