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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
2020-11-12 16:38 阅读人数:1

  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是基层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辖区内行政管理职能。

  一、主要职责

  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以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三)组织实施直接面向群众、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劳动就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落实移风易俗,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劳动保障、优抚安置等政策和制度。

  (四)指导村(社区)经济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招商引资、组织收入、统计等工作,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优化投资环境。做好镇财政管理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完善对村(社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等工作的管理,依法履行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

  (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完善网格管理,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工作,提升安全事故防控、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六)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完善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指导,推进村(居)务公开,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

  (七)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协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健全完善与市直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协调机制。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诗山镇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承担行政审批事务性工作和公共服务职能,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负责审批服务工作的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进驻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辖区内人才、文化、科技、劳动、就业、社保、救济、低保救助、卫生健康、老龄、残疾人、暂住人员等各种公益性服务工作。开展党务政策咨询、办理党内有关业务。做好辖区内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配合做好村镇建设、环境卫生整治、优化人居环境等各项工作。开展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提供农业信息。承担本区域农机、农技、水产、畜牧、水利、水土保持、林业、种子、农田基建、茶果等涉农技术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食品监测等工作。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落实产业开发建设项目引进。配合做好经济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综合统计等事务性工作,服务企业做好产业结构调整、管理水平提升。

  (三)综合执法队(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组织指挥、信息预警等工作。统一行使乡镇各项执法权,承担上级赋权和市直部门委托的综合执法权,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等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等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建立健全与市直部门执法协调配合机制。负责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本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负责统筹各类网格,健全和完善网格管理和服务,强化网格员队伍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配合做好辖区内应急保障、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四、办公电话

  办公室:0595-86482201

  传 真:0595-86483210

  五、办公地址

  南安市诗山镇潭美街558号

  六、主要负责人 

  翁启栋(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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