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安市洪梅镇委员会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全面领导乡镇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南安市洪梅镇人民政府是基层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辖区内行政管理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中共南安市洪梅镇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 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履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全面推进辖区内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各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领导本乡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七)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南安市洪梅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以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三)组织实施直接面向群众、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劳动就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落实移风易俗,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劳动保障、优抚安置等政策和制度。
(四)指导各村经济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招商引资、组织收入、统计等工作,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优化投资环境。做好镇财政管理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完善对各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等工作的管理,依法履行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
(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完善网格管理,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工作,提升安全事故防控、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六)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完善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推进村务公开,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
(七)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协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健全完善与市直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协调机制。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洪梅镇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乡镇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会务、效能督查、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依法行政、全面深化改革、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等工作。
负责人:陈旭斌
联系方式:0595-86611201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文明创建、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绩效考核、人事档案、党史地方志、机构编制、老干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城市基层、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和规范对市直部门派驻机构的管理。联系协调纪委监委工作。联系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负责人:郑明月
联系方式:0595-86616525
(三)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乡镇财政、金融、科技、工农业、第三产业管理,负责社会经济统计及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统筹辖区内经济发展、市场管理、乡村振兴、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配合做好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农村土地承包、扶贫开发、特色村镇建设、水利、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技术推广、农村集体“三资”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等工作。负责权限内村民建房的审批和管理。做好商务经贸、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审计工作。加强对各村集体财产的监督,指导监督各村财务会计工作。联系协调税务工作。
负责人:陈金花
联系方式:0595-86611290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指导辖区内政务服务工作,管理村便民服务中心。承担教育、文体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残疾人、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事务工作,指导各村自治和建设。
负责人:李珊玲
联系方式:0595-86613344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和建设、禁毒、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矛盾纠纷化解,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人:吕捷
联系方式:0595-86611201
(六)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自然资源利用、土地复垦等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林地)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项目建设工作,负责村民建房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镇容环卫、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综合整治、城镇(村庄)建设、交通管理和房地产(物业)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王清钦
联系方式: 0595-86601069
三、洪梅镇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承担行政审批事务性工作和公共服务职能,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负责审批服务工作的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进驻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辖区内人才、文化、科技、劳动、就业、社保、救济、低保救助、卫生健康、老龄、残疾人、暂住人员等各种公益性服务工作。开展党务政策咨询、办理党内有关业务。做好辖区内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负责人:林剑武
联系方式:0595-86613344
(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加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牌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配合做好村镇建设、环境卫生整治、优化人居环境等各项工作。开展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提供农业信息。承担本区域农机、农技、水产、畜牧、水利、水土保持、林业、种子、农田基建、茶果等涉农技术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食品监测等工作。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落实产业开发建设项目引进。配合做好经济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综合统计等事务性工作,服务企业做好产业结构调整、管理水平提升。
负责人:黄静妍
联系方式:0595-86616378
(三)综合执法队。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组织指挥、信息预警等工作。统一行使乡镇各项执法权,承担上级赋权和市直部门委托的综合执法权,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等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等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建立健全与市直部门执法协调配合机制。负责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本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负责统筹各类网格,健全和完善网格管理和服务,强化网格员队伍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配合做好辖区内应急保障、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廖棋
联系方式:0595-86611201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五、办公电话
党政办公室:0595-86611201
传 真:0595-86611080
六、办公地址
南安市洪梅镇梅新街1号
七、党政领导分工
一、林荣龙(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全面工作。
二、王永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三、陈志俭(镇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分管预制菜产业园项目和岭北尾工业区管理建设工作,协助分管大督导工作。驻三梅村。
四、蔡锦森(镇党委副书记):三梅村第一书记,分管文化、体育、旅游、科第世家文化交流中心等工作,协管预制菜产业园项目。驻三梅村。
五、吴亚灵(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分管政法、社会治理与稳定、禁毒、安全生产、消防、社会工作、组织、老干、老龄、老协、关工委、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教育、民政、老区、统战、民族宗教、商会等工作,联系政协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管“三资”监管工作。驻新联村。
六、黄靖贵(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主持镇纪委、监察组工作,分管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大督导等工作。
七、陈炜生(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镇长):分管人武、双拥、退役军人事务服务、自然资源、土地整理、旧村复垦、村镇建设规划、农村建房审批和镇中心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协助分管“两违”工作。驻梅新社区。
八、黄少瑜(镇党委秘书):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挂职。
九、伍一朗(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分管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精神文明、舆论引导与对外宣传、和谐村创建、财政、审计、发改(重点项目)、物价、工信、商务、招商选资、统计、税务、志愿者协会等工作。驻洪溪村。
十、黄雯龙(镇党委组织委员):分管党建、组织、人事、编制、人才、党校、党务和村务公开、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城乡养老保险、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考评、市政公司等工作。驻新林村。
十一、郑星州(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主持派出所工作。
十二、李荣艺(司法所所长):分管司法、信访、南安便民12345平台、水利(河道整治、防汛)、水土保持等工作。驻洪梅村。
十三、郑晓婷(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党政办、镇官方公众号、机关支部、机关工会、“三争”行动、卫生健康、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经管、“三资”监管等工作。驻梅溪村。
十四、刘清良(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分管便民服务、市场监督管理、林业、森林防火等工作。驻霞峰村。
十五、曾金城(综合执法队队长):分管行政执法(包含渣土)、市政(自来水、污水、燃气、电力、通信)、城乡环境卫生(含人居环境整治)、“两违”等工作,协管预制菜产业园项目。驻三梅村。
十六、刘加发(镇党委四级调研员):分管水产经济、水产协会、梅溪古大厝运营管理、原镇区二期历史问题化解及镇中心片区改造项目招商工作。
十七、黄进福(镇党委一级主任科员):分管网格工作。
十八、苏志昌(镇党委一级主任科员):分管交通管理、公路建设、医保、公益事业促进会工作。驻六都村。
十九、戴明机(镇政府一级主任科员):分管侨联、侨务、大帽山水库项目,协管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工作。协助驻三梅村。
二十、苏加进(镇党委二级主任科员):分管科技、科协工作。驻山溪村。
二十一、叶志桁(镇政府二级主任科员):分管慈善等工作。驻洪溪村。
二十二、洪艺平(镇政府三级主任科员):分管残疾人工作。驻仁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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