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以下简称市信访局)是南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与中共南安市委信访局合署办公。
一、市信访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国外、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信访件和中央、省、泉州市部门交办的信访件,接待来市委、市政府上访的人民群众,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领导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反映群众在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制定政策、措施提出建议。
(二)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负责组织协调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
(四)承担市政府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具体办理工作。
(五)负责部署、检查、督促、协调、指导全市的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了解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及时提出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职责
(一)综合科。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会务、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治平安、安全等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反映信访动态和信息,开展信访工作调研,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
(二)办信接访科。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国外、境外人士写给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信件,处理省长信箱、市长信箱以及市委巡察办、纪委信访室等部门移交的信访件。收集群众来信的重要信息,及时向市领导和有关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汇报或通报。办理有关信访事项。承担市政府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具体办理工作。协调、督促和检查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的信访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和国外、境外人士的来访,包括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上访事项。收集群众来访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市领导和有关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汇报或通报。负责办理上级信访局交办的群众越级上访件,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机关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置。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令时) 15:00-18:00(夏令时)
四、办公电话
值班室:0595-86382305
传 真:0595-86392305
五、办公地址
南安市溪美街道柳新路10号楼
六、主要负责人
尤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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