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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审计局
2020-11-13 15:07 阅读人数:1

  南安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市审计局)是南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中共南安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一、市审计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泉州市及我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承担市委审计委员会日常事务。 

  (二)拟订审计政策,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根据市委审计委员会、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重点和要求,确定全市审计工作重点。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政府和泉州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 

  (四)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五)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六)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七)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要求,组织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法制科、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处理、重要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档案管理、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安全保卫等日常事务。拟订机关行政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审计经费、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等行政事务。承担审计项目的立项管理,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跟踪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承担审计统计、信息、新闻宣传和综合性调查研究等有关工作,对全市审计成果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等有关工作。负责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审核项目的复核、审理工作,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承担审计普法工作。负责审计成果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负责审计结果公告等事项。组织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工作。承担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经济责任审计科(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按规定组织对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和监督审计范围内各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有关工作。 

  (三)财政金融审计科。组织审计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党委和政府机关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各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市级预算收入执行、税收征管和社会保险费征收等情况,市级国有金融机构和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市级国有金融机构和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等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市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及相关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指导和监督审计范围内各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四)行政事业审计一科。组织审计与市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党群组织以及农业、林业、水利水电等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对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委托管理的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市政府、社会团体、群众团体管理和使用的各项专项资金(基金)等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和监督审计范围内各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五)行政事业审计二科。组织审计与市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以及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对市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医疗保险基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等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和监督审计范围内各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六)经贸审计科。组织审计市级国有企业和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对国家、省、泉州市和我市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组织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进行审计。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组织审计中央、省、泉州市驻南安单位和项目的财务收支。指导和监督审计范围内各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组织审计与市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市发展计划、规划建设、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对市级国有或国有控股的房地产行业、建材行业、施工企业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损益,政府投(融)资和以政府投(融)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国家、省、泉州市和我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等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开展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和监督审计范围内各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八)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组织对市政府相关部门的相关资金和项目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和监督审计范围内各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机关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置。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 1200 

  下午:1430 1730(冬令时) 

  1500 1800(夏令时) 

  四、办公电话 

  总值班室:0595-86383255 

  传真:0595-86375315 

  五、办公地址 

  南安市溪美街道柳新路1 

  六、主要负责人 

  苏景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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