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局)是南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矿(不含煤矿)、商贸、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要求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指导落实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和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推进消防、森林和草地火灾扑救、地震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落实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达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根据市政府授权或委托,依法组织事故调查组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指导监督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组织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人:陈晓琳,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安全保卫、信访、精神文明、综治平安等。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综合性材料的起草,以及部门各项资料综合汇总。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联系电话:0595-68987281。
(二)应急救援协调科。负责人:涂淑娇,承担应急值班、政务值班等工作,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开展应急会商,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牵头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市级应对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合作和交流,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联系电话:0595-68987282。
(三)火灾防治管理科。负责人:叶贻周,协调落实有关消防工作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联系电话:0595-68987283。
(四)救灾和物资保障科。负责人:林谢良,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上级下拨和市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编制全市综合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联系电话:0595-68987282。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负责人:陈锦辉,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 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595-68987285。
(六)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人:陈金奖,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联系电话:0595-68987286。
(七)安全生产协调科。负责人:赵进泉,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具体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分解下达市级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或委托,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监督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组建、管理市级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科技支撑作用。联系电话:0595-68987287。
(八)行政审核审批科(政策法规科)。负责人:黄振生,依法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行业的行政审批、审核、备案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核准、审批、备案、转报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负责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组织起草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研究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595-68987286。
机关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置。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李航祥,主要职责是:依法统一行使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不含煤矿)、商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以市应急管理局的名义执法。
(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负责人:林四一,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协调过程中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规划,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专家组日常工作;3、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接收、处理和上报工作;4、研究拟定全市性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5、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推动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7、指导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技研究;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理中心。负责人:陈锦辉,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
(四)地震办。负责人:郑明亮,主要职责是:做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地震预警终端、地震避难场所建设。承担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地震监测工作,负责建设维护管理地震台站和宏观观测点,负责监测数据报送、处理,日志、会商报告编写。负责编制地震应急预案、防震减灾规划。
(五)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周成德,主要职责是:指导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六)市防汛抗旱和防灭火调度中心。负责人:黄震宇,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令时) 15:00-18:00(夏令时)
五、办公电话
值班室:0595-86353053
传 真:0595-86363153
六、办公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美林街道人力资源大厦6楼
七、主要负责人
周成德
八、局领导工作分工
(一)周成德(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南安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南安市应急管理局、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
(二)戴泽文(党委委员、副局长)
1.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理中心、火灾防治管理科、森防灭办。
2.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负责火灾防治管理和森林消防救援工作。
3.与叶姣毅同志互为A、B角。
(三)叶姣毅(党委委员、副局长)
1.分管安全生产协调科,协调联系城市消防救援工作。
2.负责市安委办日常工作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推进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及消防救援站(应急管理站)项目建设。
3.与戴泽文同志互为A、B角。
(四)林华东(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1.分管办公室,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
2.负责应急值班、机关事务、机关效能、组织人事、精神文明、综治、信访、政风行风、绩效考评、纪检、宣传、意识形态、统战、政法、工会、群团、扶贫、创卫、档案管理、保密保卫等工作。
3.与蔡宗德同志互为A、B角。
(五)蔡宗德(党委委员)
1.分管安全生产基础科。
2.负责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与林华东同志互为A、B角。
(六)黄震宇(党委委员、市防汛抗旱和防灭火调度中心主任)
1.主持防汛办工作;分管应急救援协调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2.负责防汛办日常工作,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预案演练、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灾害应急救援等工作。
3.与郑明亮同志互为A、B角。
(七)郑明亮(地震办主任)
1.主持地震办工作;分管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专班;协助黄震宇同志负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负责地震办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协助抓好应急救援、救灾工作。
3.与黄震宇同志互为A、B角。
(八)卓木忠(二级主任科员)
1.分管机关党建、行政审核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2.负责机关党建、行政审批、政策法规、普法、依法治市、法治、诚信体系建设(行政许可公示和信用承诺)等工作。
3.与黄文军同志互为A、B角。
(九)黄文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1.主持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
2.负责行政执法、事故调查、诚信体系建设(行政处罚公示和失信主体管理)等工作。
3.与卓木忠同志互为A、B角。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