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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民政局
2020-11-11 08:39 阅读人数:1

  南安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是南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南安市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牌子。

  一、市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泉州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有关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定。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并监督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民政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社会救助监督管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救急难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专项救助措施并配合实施,建立申请和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

  (四)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划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的政策规定。指导和审核乡镇(街道、开发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等事项,负责向市政府提出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的建议。负责指导和实施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负责民政领域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开展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慈善行业组织及其慈善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开展慈善公益宣传,弘扬慈善文化,指导开展社会捐助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福利资金。

  (八)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做好涉外婚姻登记、涉港、澳、台、侨婚姻登记和国内公民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九)依法承担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促进革命老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扶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办理涉及老区的事务,负责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优待管理工作,联系和指导市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

  (十一)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各领域开展社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社会工作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十二)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儿童福利机构的日常监管等相关工作,协调落实儿童福利机构发展相关政策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三)负责全市民政计划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四)推进民政信息化工作,推动信息资源整合共享。

  (十五)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当牢固树立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理念,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构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的综合养老服务体系。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努力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加强慈善组织监管,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全面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健全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制度,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努力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服务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激发社会活力、润滑社会关系。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申请一门受理综合服务平台,加快构建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完善部门间分办、转接流程,及时受理、转办救助申请事项。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和开展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与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在医疗救助方面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参与拟订医疗方面的专项救助政策措施。

  二、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卫、来信来访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起草有关民政规范性文件,承担民政信息管理、新闻宣传、法制宣传工作。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教育培训、机构编制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本部门资金预决算。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经费使用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各项民政财务计划执行情况,按规定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福利资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本级民政统计。规划推动民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二)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核审批科(社会组织管理科)。承担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监督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本单位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负责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定,按照登记管理权限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并监督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养老服务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泉州市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与管理工作。

  (四)社会救助科。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和标准。负责相关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牵头协调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申请和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和动态管理机制。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政策措施并配合实施。配合实施基层干部党员、困难职工的关爱和帮扶等专项救助。

  (五)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工作科)。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基层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各领域开展社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者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社会工作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六)区划地名科。组织实施行政区划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市区划调整、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等事项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向市政府提出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的建议。组织开展各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七)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做好涉外婚姻登记、涉台、港、澳、侨和国内公民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依法承担殡葬管理工作,拟订殡葬管理规定,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执法监督,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组织实施残疾人的权益保护政策,落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民政领域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组织协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全市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儿童收养登记等工作。负责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儿童福利机构发展相关政策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制度。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慈善行业组织及其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开展慈善宣传,弘扬慈善文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联系市康复院工作。

  (八)老区工作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泉州市有关老区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促进老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专项规划。组织开展老区扶建工作。按规定承担老区扶建专项资金的监管,承担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偶的优待管理工作,协调做好革命遗址维护工作。负责老区调研、宣传以及老区发展情况的数据统计。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承担市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和指导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机关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置。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令时) 15:00-18:00(夏令时)

  四、办公电话

  办公室:0595-86393668

  传 真:0595-86383204

  五、办公地址

  南安市柳城街道南大路61号

  六、主要负责人

  戴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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