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商务局(以下简称市商务局)是南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市商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有关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我市商务和口岸政策与国际经贸条约、规则之间的衔接意见。拟订我市商务发展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体制和商务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拟订流通业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商贸物流中心和体系的建设。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流通标准化。负责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流通、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原油成品油流通等特殊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以及酒类流通、药品流通促进工作。指导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等工作。
(三)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与实施、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
(四)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拟订商品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
(五)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管理商品贸易秩序,承担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国际品牌保护、商业信用销售,对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贸行业文明建设和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六)组织实施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范,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拓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
(七)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拟订我市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负责指导、管理全市对外贸易工作。指导我市国际品牌体系建设和出口商品基地建设。
(八)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我市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及有关生活服务业)和会展业管理促进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承担企业境外投资贸易活动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指导、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参与起草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审核、转报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相关事项。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工作,规范对外招商选资活动。负责外商投资有关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受委托管理企业境外投资,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活动,承担我市境外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处置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管理监督对外劳务派出机构,负责多双边援助和对外援助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对台湾地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深化我市与台、港、澳地区的经贸联系。协调推进我市与台、港、澳地区投资贸易与合作,参与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三)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多双边、区域次区域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市与其他国家(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协调解决国际投资贸易中的具体问题。
(十四)拟订并组织实施省级以上开发区促进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省级以上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省级以上开发区的设立、撤销、扩区、区位调整、升级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和考核工作,监测分析开发区运行情况。
(十五)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口岸工作的政策、规划。协调口岸查验机构,推动建立大通关工作机制、沿海与内陆通关协作机制。推进电子口岸建设。
(十六)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商务人才规划。按职责分工,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按有关规定承担所属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职责。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以“放管服”改革为牵引,深化流通体系改革,完善消费促进体制机制,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新型贸易中心建设和中高端消费集聚平台打造,推动流通领域数字化、平台化、品牌化发展。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和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建设高质量产品产销地。优化外资结构,强化外商服务,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地。有序引导对外投资,建设高水平对外投资新格局,不断拓展对外开放深度,提高对外开放效益。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 关于信息化职责分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网络新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处理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筹负责信息化产业、智慧城市建设、电子政务、数字经济发展和信息化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业、工业互联网以及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承担除信息化领域之外的高新技术产业工作。市商务局负责电子商务有关工作。市科学技术局负责牵头推进人工智能发展有关工作。市政府办公室承担全市政府网站的管理职责,负责建设、管理市政务内网和政务视频系统。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有关工作,受市政府办公室委托承担市政府门户网站技术平台建设维护、安全防护以及展现设计、内容发布、审核检查和传播推广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
2. 关于同城快送行业监管职责分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同城快送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对提供同城快送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实施监管,督促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加强对注册企业的核验登记及从业人员(含配送人员)的审查、安全教育和培训,监督指导网络交易平台督促从业人员落实收寄验视制度,依法查处违反相关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按权限负责组织拟订同城快送行业监管的相关规定,监督指导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开展同城快送业务中落实收寄验视制度,查处违法收寄禁寄物品行为。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同城快送配送车辆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从事货运经营行为。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利用同城快送寄递禁寄物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同城快送配送车辆非法改装、使用假牌假证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商务部门负责研究拟订同城快送行业发展规划,配合做好同城快送行业监管工作。
3. 关于药品流通、餐饮服务和酒类食品监管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质量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4. 关于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相关职责,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体为: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工矿(不含煤矿)、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不含煤矿)、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上述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有关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负责煤矿、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二、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人:吕长源。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会务、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安全保卫、信访、新闻发布、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办公自动化等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保障、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以及部门各项资料综合汇总。管理协调本系统的外事工作。协助做好商务领域专业技术资格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商务人才规划,做好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联系电话:0595-86382206。
(二)计划财务科。负责人:吕长源。负责相关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制商务专项资金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商务领域各类资金,参与制定各项商务政策,负责协调、监督、评审、绩效评估各项促进商贸发展的业务资金及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联系电话:0595-86382206。
(三)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核审批科)。负责人:陈玉丹。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我市商务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及有关经济贸易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牵头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商务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衔接商务领域重大政策。研究提出我市有关政策法规与国际贸易规定、协定之间的衔接意见。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工作,开展产业损害调查、产业竞争力调查、贸易救济效果评估等工作。承担营商环境协调工作。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批准证书的年检工作。指导开展我市商务投资环境测评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核准、审批、备案、转报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负责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审批管理、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制度。联系电话:0595-86398385。
(四)流通业与市场秩序科。负责人:吴长敏。负责编制我市商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制定全市商务年度考核工作指标体系,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承担有关商务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承担流通业发展规划拟订与组织实施、行业标准推行、行业科技进步工作。提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进、发展商贸物流建设,开展流通业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承担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监管工作。支持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开展老字号的保护与促进工作。牵头研究制订内贸促进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牵头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促进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协调管理我市商品贸易经营秩序,负责国际品牌保护,组织协调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应对事项,推动建立和完善多双边执法合作机制。指导、管理商务举报投诉。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对直销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药品流通发展促进工作。牵头协调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商务领域禁毒、反恐、综治平安等工作。联系电话:0595-86382763。
(五)市场建设与运行科(电子商务科)。负责人:陈庆新。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与实施、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指导汽车、建材、农机等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汽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报废汽车监督管理和老旧汽车更新工作。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商品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负责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组织实施主要副食品(肉、蛋、菜等)市场调控和储备管理。负责协调副食品生产供应工作,指导管理“菜篮子”商品流通和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按有关规定监督管理原油、成品油流通。负责酒类流通发展促进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我市国内贸易的动态跟踪和研究分析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服务贸易、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措施。承担服务贸易、商贸服务业促进和统计分析工作,指导我市有关行业和地方服务贸易工作。负责我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及有关生活服务业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范。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商务领域信息化建设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开展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和分析。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重点推进网络零售、跨境贸易和生活服务领域电子贸易。负责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园区、示范企业、基地和城镇建设。指导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工作,组织商务领域信息化的培训与交流。按分工做好同城快送行业的相关工作。联系方式:0595-86320332。
(六)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科。负责人:吕嘉发。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对外贸易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外贸发展促进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外贸运行状况的监测、预警、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我市举办或参与的境外国际性展览会以及广交会、华交会、进出口博览会等重大国际性展会和贸易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我市出口品牌体系建设,协调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负责管理全市加工贸易,研究拟订全市加工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协调出口商品质量管理、商标注册等工作。指导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建设,协调管理全市商品进出口经营秩序。负责出口信保等相关工作。承担对外服务贸易、商贸服务业促进和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地方服务贸易进出口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发展和平台建设。负责会展业管理和促进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会展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措施。负责我市展会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管理,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机制,培育和完善会展市场体系。负责会展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参与有关贸易和投资政策的审议工作,处理涉及我市的多双边和区域次区域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承担协调我市有关进出口公平贸易的具体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负责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指导、协调外国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负责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负责协调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我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各项统计分析工作。受委托管理企业境外投资,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援助等活动。服务和管理我市对外劳务派出机构,牵头协调处理有关境外劳务的突发事件。协调管理全市接受国际多双边援助工作和对外经济援助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对台港澳地区经贸合作政策。指导管理对台港澳地区经贸活动,配合做好台港澳招商工作。负责全市对台小额贸易管理。协调对台电子商务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台商权益保护工作。联系电话:0595-86384605。
(七)投资促进管理科。负责人:吕嘉发。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吸收外商投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负责外资管理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报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外商投资促进方案,组织承办全市性重大项目招商活动。对重大外资项目进行跟踪和促进。推进台港澳重大招商项目,协调项目招商、落地等投资管理问题。负责外资统计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外商投资的咨询服务工作。与境外国际投资机构、商协会建立投资促进合作关系。负责贯彻执行关于自贸区工作的政策。负责我市省级以上开发区设立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我市省级以上开发区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我市省级以上开发区促进政策和管理办法。监测分析省级以上开发区运行情况。组织参与省级以上开发区考核工作。联系电话:0595-86384605。
(八)口岸管理科。负责人:吴泉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开放计划。负责全市口岸设立和撤销、关闭和重新启用、临时关闭和重新开放以及临时开放的协调、审批、报批。负责统筹协调并督促落实口岸查验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全市口岸运行的协调管理。负责口岸工作有关统计和分析。协调和处理有关口岸事务中的争议问题。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口岸大通关建设。负责口岸通关环境建设、大通关绩效评估、沿海与内陆通关协作机制建设等有关工作。承担全市口岸大通关热线咨询、投诉受理。负责协调对台口岸通关事务。负责电子口岸运行的协调管理。负责组织口岸各单位开展有关业务知识培训。联系电话:0595-86382206。
机关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置。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南安市招商服务中心。负责人:洪荣华。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的招商选资工作、招商选资政策研究、项目策划、项目生成、对拟入驻招商项目进行考察、评估和洽谈、协助意向入驻企业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等工作。联系电话:0595-86390116。
(二)南安市电子商务中心。负责人:陈庆新。主要职责:配合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泉州关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行动方案,负责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态势监测、分析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市电子商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协调、推进、督查工作,协调建立电子商务运行保障机制,规范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培育引进电子商务企业,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鼓励企业、市场经营户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全方位优化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起草拟订电子商务产业政策并抓好政策兑现,做好政府扶持资金的审核申报工作,会同财政部门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评价资金使用效果。开展电子商务对外宣传推广,推动电子商务的国内外合作;负责电子商务的招商引资及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工作。负责全市电子商务园区、楼宇的规划、引导工作,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联系电话:0595-86320332。
(三)南安市商务执法大队。负责人:杨原生。主要职责:配合主管部门承担成品油、再生资源回收、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家庭服务业、家电维修服务业、洗染业、餐饮业、展会知识产权、粮食流通、外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等商务流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承担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595-86382762。
(四)南安市口岸服务中心。负责人:陈阳。配合主管部门承担口岸现场的日常通关组织、协调、管理、保障和服务等工作。联系电话:0595-86382206。
(五)南安市市场服务中心。负责人:郭海生。主要职责:负责市场资产的经营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承担市场内的卫生、治安、防火、防盗等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市场建设、维修、改造的等任务。负责市场交易数据统计工作。收取市场设施租赁和其他有偿服务费等工作。联系电话:0595-86388965。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令时) 15:00-18:00(夏令时)
五、办公电话
办公室:0595-86382206
传 真:0595-86381749
六、办公地址
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8-9楼
七、领导分工
王源森(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局行政事务全面工作,负责市招商办日常工作。主管人事、财务、招商、党风廉政工作,主管口岸管理科、口岸服务中心、招商服务中心、会展办。
黄少华(副局长)
分管政策法规科、外贸外经科、投资促进科、安全生产办公室,协助局长负责市招商办专项工作,负责司法、依法治市、侨台港澳事务、金融、跨境电商、生态环境、促进就业、企业欠薪、非法集资、开发区、自贸区、道路交通、应急管理等工作。
林全平(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市场秩序科、市场运行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商务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禁毒、物流、社会稳定、扫黑除恶、打击传销、知识产权、诚信建设、经济普查、乡村振兴、对口支援、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运动、打击走私、疫情防控等工作。
洪清流(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分管办公室、计财科、市场服务中心,负责党建、信访、人才、保密、档案、双拥、国家安全、精神文明、新闻宣传、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绩效考评、效能建设、移风易俗、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深化改革、资产管理、机关工会等工作。
吴沧舟(四级主任科员)
协助局长分管口岸科、口岸服务中心、会展办,负责会展服务、退休党支部,根据局长授权协助抓专项工作或交办的事项。
洪荣华(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协助局长负责市招商办日常工作,负责招商服务中心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