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山镇人民政府:
《南安市诗山镇林埔口片区详细规划(2025)》成果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安市诗山镇林埔口片区详细规划(2025)》方案,规划区总用地面积9.7171公顷(折约145.76亩)。
二、本次规划方案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让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本次规划经批准后,由市自然资源局实行统一管理,市政府对规划实施和开发建设进行监督。
四、经批准的《南安市诗山镇林埔口片区详细规划(2025)》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五、你镇在规划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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