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南安市户籍,符合入住条件的,自愿要求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并办理入住养老服务机构手续、签订养老服务协议、入住至少满一个月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补助标准按照申请对象的类别和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确定,实行分类分档补助。对特困供养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的老人,每月分别给予能力完好的自理老年人500元、轻度失能和中度失能的半自理老年人1000元、重度失能的全护理老年人150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对其他社会老年人,每月分别给予自理老年人200元、轻度失能和中度失能的半自理老年人400元、重度失能的全护理老年人60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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