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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包含以下内容:

应届本科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

  (一)申请对象

  首次在我市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应届毕业生(2022年及之后毕业),且符合下列条件:

  1.已具有我市户口(含集体户),在泉州辖区内户籍地与就业创业地不一致的(含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无需迁移户口;

  2.毕业后首次在我市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在我市同一单位参保连续缴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至少3个月,且申请时毕业生仍在岗;

  3.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于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线上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二)补贴标准

  每人1万元,一次性发放,每名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

  (三)申报途径

  方式一:毕业生个人通过“泉州人才港湾网”(http://www.qzrcgw.gov.cn)涌泉行动专栏线上申报。

  方式二:毕业生个人通过微信小程序登录“泉州人才港湾”涌泉行动专栏线上申报。

  (四)申报审核

  毕业生提交申请信息后,由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会同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学信网、社保大数据对毕业生证书和社保参保数据进行数据审核,落户信息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同级公安部门进行信息查核。审核进度信息将及时在“泉州人才港湾网”涌泉行动专栏信息系统反馈。

  (五)补贴发放

  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常见问题

政策图解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