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2023年初中招生范围
序 号 |
招生学校 |
第一批第2类招生对象 |
第二批招生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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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户籍于当年4月1日前(不含4月1日)迁入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但无实际居住(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无招生服务区域内房产证)。 |
学生户籍于当年4月1日至市区初中招生资格审查初审公示前迁入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 |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服务区域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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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实验中学 鹏峰中学 柳城中学 |
招收市区具有溪美街道溪美、中山、民主、彭美、湖新、崎峰(悦澜小区除外)、湖美、长兴、白沙崎社区居委会、宣化村、长富村、大埔村户籍和柳城街道金街、新华、柳东社区居委会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
学籍在中学招生服务区域内小学,且父母在溪美街道溪美、中山、民主、彭美、湖新、湖美、长兴、白沙崎居委会、宣化村、长富村、大埔村和柳城街道金街、新华、柳东居委会内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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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安一中 |
招收具有柳城街道象山社区居委会、帽山社区居委会、霞东村、霞西村、桑林村、露江村户籍和美林街道福溪社区居委会、梅亭社区居委会、庄顶社区居委会、金枝村、英山村、松岭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
由其父母务工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统筹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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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翼实验中学(南安一中奎霞分校) |
招收具有石井镇奎霞村、桥头村、昔坂村、岑兜村、院前村、扬山村、溪东村、?港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
由其父母务工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统筹安排。 |
序号 |
招生 学校 |
第一批 |
第二批 招生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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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类招生对象 |
第2类招生对象 |
第3类招生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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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国 光 中 学 |
政策性照顾对象(见前文“招生范围”表述) |
学生户籍和实际居住(住房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其中学生户籍应于当年4月1日前(不含4月1日)迁入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 |
学生户籍和实际居住(住房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其中学生户籍于当年4月1日后(含4月1日)迁入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 |
学生户籍和实际居住(住房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均在芙蓉新城社区的小学毕业生。 |
学生户籍在招生服务区域内,但不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无招生服务区域内房产证)的小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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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 随迁子女 |
招收具有梅山社区、锦绣社区、竞丰村、蓉中村、蓉溪村、梅峰村、演园村、鼎诚村、明新村、灯埔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
招收具有梅山社区、锦绣社区、竞丰村、蓉中村、蓉溪村、梅峰村、演园村、鼎诚村、明新村、灯埔村、芙蓉新城社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
学籍在国专中心小学,且父母在梅山镇区(竞丰村全部、蓉中村1 组)内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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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公办中学 |
招收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划分的初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及政策照顾对象。 |
由其父母务工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统筹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