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申报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且缴纳企业基职工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概述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地户口或本地居住证,可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后,按照个人意愿自主选择参保档次进行缴费,或通过“福建税务公众号、微电子税务局掌上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申请对象
1、南安市户籍人员;
2、非南安户籍人员在南安市取得《居住证》。
享受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在达到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携带个人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到社保服务窗口或通过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办理完退休手续后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申请说明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须由个人承担全部费用。
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福建省内统一为20%,并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选择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行选择。
申请材料
-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申报表》 一式3份,窗口现场提供填写
-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 户口簿复印件1份
- 居住证(非南安户籍需提供)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南安市社保中心窗口办理。
办理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A3区社保中心
手机办理
微信扫码打开“电子社保卡”小程序
在首页找到“更多”按钮。
找到“社会保障”模块下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功能。
点击“我要申请”,开始办理。
填写参保登记信息。注意:“参保地行政区划”请务必慎重选择,可能关系到未来办理退休手续,请务必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常住所在地。
上传相关档案材料,保存提交。
需要上传的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若是参保地行政区划选择户籍地,而身份证的签发机关和住址与真实的户籍地不一致,可上传户口簿扉页和本人页。
缴费申报
手机微信搜索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菜单栏中的【微办税】,点击【医保社保业务】,进入【个人社(医)保缴费办理】,先进行【身份信息填写】下一步【参保信息选择】后【缴费信息提交】再进行【缴费金额确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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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灵活就业人员只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无法参加企业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常见问题
问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申报缴费? 参保登记办结次日,通过“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缴费 。
问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多少? 上一年度福建省全口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