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
企业扩大就业规模,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
概述
一次性扩岗补助是指为鼓励企业扩大就业规模,提供给企业的经济补贴或津贴。旨在鼓励企业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申请对象
企业在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内(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招用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与其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1个月(含)以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养老保险的,给予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享受补助
按1500元/人给予企业补助。
申请说明
参保企业招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范围是全国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3.失业登记证明(仅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提供)
4.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企业招用2023届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附件可下载)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需法人签章和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企业自主申报,可携带材料通过社保中心窗口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
办理地址
南安市江北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A3区社保中心
咨询电话
南安市社会保险中心咨询热线0595-86357533。
注意事项
- 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 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只能使用一次,不能重复使用。
- 经办机构审核时符合条件人员需正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 根据人社部有关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常见问题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7月份后、2022年7月份后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