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概述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办理待遇申领,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申请对象
1、在南安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已满60周岁;
3、应缴保费足额到账;
4、无其他地区或其他险种养老保险关系;
5、未领取无力参保县及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或未参保高龄职工老年生活保障金的人员。
享受待遇
符合条件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申请说明
目前,南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仅通过农商银行发放,参保人申领时应提供本人福建省内的农商银行卡。
申请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本人福建省农商银行卡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①窗口办理:
申请人一次性带齐所有材料到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A3区社保中心综合受理窗口线下办理。
②网上办理:
方式一:申请人手机打开“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小程序,点击“待遇申领”进行填报申请。
方式二:打开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输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检索,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事项进行办理。
办理地址
1、线下办理地址: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社保经办窗口、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3区。
2、PC端:http://zwfw.mohrss.gov.cn/portal/index
3、移动端: “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小程序。
咨询电话
南安市社保中心:0595-86357533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