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申请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概述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申请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两项补贴。
申请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本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补贴护理补贴:残疾等级被评为一级、二级的本市户籍重度残疾人。
享受待遇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7元。
重度残疾人补贴护理补贴: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28元,非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15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7元,非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85元。
申请材料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复印件。
重度残疾人补贴护理补贴: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复印件。
申请流程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当事人自愿向户籍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福建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初审、市残联审核、市民政局审批,经公示、评定后,当月发放补贴资金。
重度残疾人补贴护理补贴:当事人自愿向户籍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福建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初审、市残联审核、市民政局审批,经公示、评定后,当月发放补贴资金。
申请地址
户籍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民政部门
咨询电话
南安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0595-8638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