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申请
解决我市中低收入家庭和在南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
申请对象和条件
租赁廉租住房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1套廉租住房:
(1)申请家庭上一年度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1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户;
(2)申请家庭户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 20 平方米以下的,其中无房户或无法满足基本居住条件,且现居住面积低于实物配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可申请实物配租;
(3)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或抚养关系。
公共租赁住房
按下列三种情形分别设定条件: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1套公共租赁住房:
①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取得常住户口3年以上;
②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③年人均收入标准低于统计部门确认的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④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2)新就业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干部职工可以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
①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③年人均收入标准低于统计部门确认的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④本人及其父母在就业乡镇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3)外来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员工可以申请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
①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③年人均收入标准低于统计部门确认的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④在务工乡镇无自有住房。
申请政府提供家庭型成套住房的申请人,应当是在本地居住就业三年以上(以社会养老保险为准)的家庭。
申请流程
申请方式
线上渠道1:
通过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公租房”软件,下载完成后,注册登录,选定服务区域为泉州地区,并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申请操作。手机操作完成后,需要携带申请材料到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受理窗口完成申请验证环节。
线上渠道2:
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在业务办理搜索框输入“泉州公租房”,在搜索结果中选择“泉州市_公租房申请审核”,办事地点选择南安,办事单位选择“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点击“立即办理”即可开始受理。操作完成后,需要携带申请材料到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受理窗口完成申请验证环节。
线下渠道1:
申请人可直接携带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受理窗口直接申请,现场完成身份与资料核验过程。
申请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
收入证明
婚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