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企业职工社保退休申请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十五年及以上的,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概述

根据《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业务经办标准》等有关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并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十五年及以上的,可申请办理正常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

申请对象

目前正常退休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按其退休前的岗位确定,其中,女干部退休前在工人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的,按年满50周岁退休;女工人退休前在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的,按年满55周岁退休。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农民合同制职工中的女性参保人员,按年满55周岁退休。

享受待遇

退休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申请说明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或者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如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申请材料

根据《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业务经办标准》等有关规定,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须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须提交的表格:《福建省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正常退休3份、特殊工种4份、病退5份)、《公式回执》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份(双面复印,本人签字)、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如需领取纸质退休证时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档案(原件)(特殊工种及病退须复印个人档案并加盖单位公章)、入职材料(如招工登记表、转正定级表、毕业分配表等)、离职材料(如离职批文、解除劳动关系书等)、养老保险基金手册(原件)、政策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表(原件)及相关资料

4、企业女职工申请50周岁办理退休,必须是城镇户籍、一线工人,须提供:45周岁至50周岁的劳动合同,户口簿复印件(须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书面承诺书;

5、部队退伍人员还须提供:应征入伍登记表复印件、退伍登记表复印件、部分军人认定表原件(参战才要)

6、当过知青还须提供:知青证明复印件

7、办理特殊工种还须提供: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个人申请2份、从事特殊工种相关待遇领取证明复印件各2份

8、办理病退还须提供:办理病退个人申请2份、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书(近期县级以上医院开具)、医嘱、出院小结

9、如果退休申请人员是女性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提示: 1、以上材料如无备注说明份数,均只需提交1份;

2、相关表格及复印件须按要求加盖参保单位公章。

申请地址

南安市江北大道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中心

咨询方式

0595-86357533

其他说明

  • 退休后,养老金将按月发放到社会保障卡。

常见问题

达到退休年龄了,但累计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可以继续缴费直至满15年再办理退休,或转移至农保一次性补足15年后按农保标准退休,或办理退保(退保后将无法领取职工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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