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
80周岁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即列为补贴范围。
概述
8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享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金待遇可以申领高龄补贴。
申请对象
具有南安市户籍,未享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金待遇,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享受待遇
按年龄划分3个标准档次:
1.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30元;
2.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
3.100岁及以上(当年年份-出生年份>100),每人每月300元。
申请材料
免申即享。
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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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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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对80-99周岁的新增老年人,从符合条件之日的次月起发放高龄补贴;对新增的百岁老人,从符合年度的1月起发放高龄补贴。已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户籍迁出我市或去世后,补贴资金从户籍迁出或去世之日的次月起停止发放。
享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金待遇的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再发放高龄补贴。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咨询电话
南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0595-86373661


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