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结婚登记
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自愿结婚的,可以申请登记。
概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申请对象
国内居民和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
1.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双方自愿结婚,共同到有管辖区的婚姻登记处申请
申请材料
国内方持有效身份证、有效户口簿;涉外方:港澳台:通行证和身份证/台胞证和单身证明、华侨和外国人:护照和单身证明(需要翻译);3张2寸双人彩照
1.港澳台单身证明需经过当地公证处公证,华侨单身证明需体现三代以内无血亲关系和经过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外国人单身证明需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护照和单身证明为外文的需要翻译公司翻译后使用。
申请流程
复印国内方身份证、户口簿;涉外方:港澳台:身份证和同行证、涉外人员:护照——填写结婚登记声明书——拍照(自带照片的忽略此项)——大厅取号——大厅等待叫号(婚姻登记处为无声叫号,请当事人留意短信息)——窗口办理——领取结婚证
申请地址
南安市婚姻登记处(政务中心1楼A6)
咨询电话
南安市婚姻登记处(政务中心1楼A6):0595-86350081
常见问题
在国外办的结婚证,回国还需办理吗?
无需重新办理,但是要在中国境内使用要公证。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中国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认证问题的复函》规定: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的婚姻证件在中国境内使用,应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单身证明的有效期是多久?
使(领)馆或外国政府出具的当事人无配偶证明只要不超过6个月,都可认定其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