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概述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申请对象
国内居民:1.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双方自愿离婚,共同到有管辖区的婚姻登记处申请
4.一方户籍在福建省内或者双方户籍不在省内但是一方有南安市的居住证
申请材料
申请离婚冷静期:双方持有效身份证、有效户口簿、结婚证
办理期:双方持有效身份证、有效户口簿、结婚证,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个人2寸免冠彩照2张
(1)当事人户口簿婚姻状况应为:已婚。其他状况的应先到户籍部门更改。(2)户籍不在福建省内的需要提供有效的南安居住证,居住证有效期:1年。
申请流程
申请冷静期:复印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大厅取号——大厅等待叫号(婚姻登记处为无声叫号,请当事人留意短信息)——窗口办理——领取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办理期:双方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填写离婚登记声明书——拍照(自带照片的忽略此项)大厅取号——大厅等待叫号(婚姻登记处为无声叫号,请当事人留意短信息)——窗口办理——领取离婚证
申请地址
南安市婚姻登记处(政务中心1楼A6)、梅山婚姻登记处(南安市梅山镇政府内)、水头婚姻登记处(水头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南安市婚姻登记处(政务中心1楼A6):0595-86350081
梅山婚姻登记处(南安市梅山镇政府内):0595-86585009
水头婚姻登记处(水头行政服务中心):0595-36288921
常见问题
可以自己一个人来申请离婚吗?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的离婚手续可以来婚姻登记处换离婚证吗?
不能,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证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可以不要离婚冷静期吗?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及1077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后,当事人对离婚协议内容反悔,可以申请更改吗?
不能。离婚后,当事人对协议内容反悔的,婚姻登记机关告知当事人可以重新签订协议,到公证机关对新的协议进行公证或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但不能对婚姻登记机关所存离婚协议档案进行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