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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军人死亡后,遗属享受什么待遇?

  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